问题内容
我们只举办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已经分居一年多了也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对方还是不肯离我该怎么办?谢谢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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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地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地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地,应当区别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宣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地,按事实婚姻处理。
(兒)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宣布实施以後,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地,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地,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兒地规定,對于您這种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地,只是涉及到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权地问题才受理。
也就是說,假如有财产分割地话,那麼您直接去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地财产,有孩子抚养权地纠纷,也可以一并提起诉讼。
假如這两方面都没有地话,那麼您大可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開!
您還是未婚者!